为进一步调动全旗农牧业科技人员服务农牧业的积极性,促进地区农牧业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农牧区科技服务水平。按照锡林郭勒盟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现制定苏尼特右旗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旗委扩大会议和全区科技特派员现场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发展农牧区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加快农牧业产业和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农牧业科技服务机制创新,为实现“两转双赢”目标提供技术支撑,实施农牧业科技入户工程,有效解决新形势下农牧业技术人员作用发挥不够与农牧民迫切需求科技的矛盾,促进农牧区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实现“双赢”的原则。科技特派员与农牧民(企业)在平等自愿、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实现农牧民增收、企业增效和科技创业人员受益,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农牧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2、统一整合项目的原则。有效整合各涉农牧部门项目,实行统筹管理,重点向科技特派员倾斜,要将项目、资金、技术合理配置,形成合力。重点选取代表性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科技示范嘎查村(示范户)进行定向选派,为实现农牧业产业化服务。
3、重点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科技特派员工作要为全旗发展大局服务,做到四个结合。即:与各地产业发展相结合,与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相结合,与各地乡土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农牧业生产实际相结合。
三、工作任务
科技特派员要结合自身的专长和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开展相关科技服务活动。
1、实施“1211”科技特派员创业工程。即:每个特派员实施1个科技示范推广项目,传帮带2名乡土科技人才,以多种形式与1至10户农牧户结成利益共同体,每年培训农牧民10至100人次以上。
2、帮助所承包示范嘎查村、示范户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应用、结构调整和科技服务方案。
3、重点解决制约奶牛、肉羊、西门塔尔牛饲养、饲草料种植、划区轮牧、生态治理、草原特色旅游业等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
4、开展科技培训、科技示范和项目承包,培植一批种养大户和农畜产品加工、销售示范企业、示范户,活化和发挥现有基层科技推广服务网络作用,盘活农牧业科技人才。
5、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积极组建集生产、加工、技术推广和营销为一体的农牧民专业技术协会或经济合作组织,跑市场、捕信息、疏通流通渠道,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不断提高农牧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6、加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借助项目实施地的资源优势,主动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经济实体开展科技合作,积极引进技术、资金和科技项目,发展地方经济。
四、科技特派员选派要求
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坚持双向选择、行政选派和公开招聘选派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渠道。一是直接选派旗直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在编人员,广泛征求苏木(镇)、嘎查(村)、企业和农牧民群众的意见,确定最佳合适人选。二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指引进的科技人员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明确服务项目、目标任务、政策和资金保障措施、利益关系、考核及兑现办法。
五、科技特派员享受的优惠政策
1、凡是被选聘的科技特派员,实施技术服务收入或项目效益提成按技术合同完成指标兑现,并建立科技特派员创业奖励制度,每年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特派员。
2、实行科技特派员职称评聘优惠制度。凡是被选聘认定的科技特派员,在职称评聘时可以享受职称评审优惠条件,并将选派期间的工作业绩,作为评聘的重要依据,其中优秀科技特派员可以破格提前晋升职称。
3、实行“三保留两优先”政策。“三保留”即科技特派员下派期间,原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待遇(工资、福利、奖金等)、编制在下派期间给予保留,不影响正常的调资。下派期间,在进行德、能、勤、绩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或优先提拨使用(组织部门对科技特派员考核时应以下派期间的工作成绩为主)。人事部根据工作实绩按科技特派员总人数一定比例划出优秀档次指标,在科技特派员中评选(优秀指标不占原单位指标)。
4、鼓励科技特派员以投资方式与下派点、农牧业科技企业、专业大户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并取得合法收益。
5、科技特派员为农牧业示范户、专业大户和科技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并从所产生的效益中取得报酬,免征个人所得税。
6、科技特派员进行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承包、承担科技项目等,在不影响本单位权益、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允许实行有偿服务,取得合法报酬。
7、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科技企业时,金融部门要优先给予贷款(参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科技贷款暂行办法》)。农村信用社和农行每年争取安排一定额度的小额贷款,用于支持科技特派员进行科技服务活动。
8、对于从旗外聘用的科技特派员,聘用期限不受限制,其引进项目的奖励资金按照全旗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办法兑现,服务报酬、效益提成依据项目合同指标进行奖惩。
六、实施步骤
1、方案制定阶段(2008年3月15日至2008年3月31日)。制定出台全旗科技特派员实施方案及优惠政策等相关保障措施,成立全旗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制定全旗科技特派员考核办法。组建科技特派员队伍,并对科技特派员进行培训。
2、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按要求选派科技特派员到位,每个科技特派员要按照“1211”工程完成工作任务。通过双向选择,建立利益共同体,使实现“双赢”的科技特派员占选派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
3、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科技特派员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核实经济社会效益(包括项目实施情况、下乡工作天数、农牧民反馈情况等),并总结科技特派员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提高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和服务社会发展的水平。
附:苏尼特右旗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08年科技特派员承包项目表
苏尼特右旗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达布希拉图(政府副旗长)
成 员:苏乙拉图(政府办副主任)
牛富宝(科技局局长)
宝 德(农牧业局局长)
锡 林(林业水利局局长)
赵进发(生态办主任)
吉日木图(草原监督管理局局长)
苏 和(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
姜红光(科协主席、科技局副局长)
呼其日格(科技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科技局,主任:牛富宝(兼),办公室电话7222935。